央行等八部门日前发布《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》,《办法》发布后,花呗、白条、月付等信用支付类产品引发市场广泛关注,被认为将迎来重大调整。对此,权威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《办法》第十二条规定的直接适用主体是非银行支付机构,非银行支付机构为平台提供支付服务的,其支付页面中支付工具和金融产品必须区隔展示,不得把金融产品列入支付工具,导致用户产生混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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